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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揭秘家電以舊換新四陷阱:不合格家電居首

財政部等七部委近日聯合印發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辦法、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其中規定規定舊家電最高補貼400元,且還需要當地試點省、市的戶籍。

事實上各地家電企業和經銷商在實施辦法沒有出臺前就已經啟動家電以舊換新活動,通過這一個多月的實踐來看,有關部門和群眾須警惕以舊換新活動中存在的四大陷阱。

其一,警惕少數經銷商將翻新家電和品質不合格家電通過以舊換新形式,賣給消費者。雖然實施以舊換新政策時間不長,但是少數地方已經發生翻新家電(實際上就是舊家電)和品質不合格家電以以舊換新方式賣過群眾的案件。

其二,警惕經銷商壓低以舊換新的舊家電價格。當前以舊換新活動中,舊家電的折價標準控制在經銷商手中,消費者沒有任何話語權,經銷商說舊家電折價是多少就是多少,消費者根本沒有提價權,不少經銷商就利用這種話語權優勢拼命壓低舊家電價格,以賺取更多利潤。

其三,警惕經銷商提高新家電銷售定價,損害消費者利益。部分經銷商在實施家電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前夕紛紛提高新家電銷售價格,不少以舊換新的家電價格比經銷商五一期間搞促銷活動時價格高不少。由於國家有補貼政策,消費者購買新家電價格仍比過去低,在一定程度上並不影響消費者購買家電熱情,但這種刺激消費作用大大折扣。

其四,警惕經銷商在以舊換新活動中對售後服務打折。極少數經銷商在以舊換新活動中公開打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霸王條款,聲稱以舊換新的家電不在三包等服務條款之內,或者對一些本屬於免費維修的專案實施有償維修。

防止這四種陷阱的蔓延,避免影響以舊換新政策作用,有關部門還須進一步完善有關以舊換新政策的規範和措施。一是加大對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新家電的品質檢驗力度,嚴懲對銷售品質不合格家電的企業和經銷商。二是對以舊換新的舊家電給出最低折價標準,家電企業或經銷商可以在最低標準上向上提高。三是要求參與家電以舊換新活動的企業向社會公開新家電的銷售價格,並規定參與以舊換新的新家電價格不得高於五一時價格。四是消協部門積極行動起來,向家電企業、經銷商和消費者宣傳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明確告知任何違反法律的霸王條款都是無效條款,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家電以舊換新新政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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